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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“骑马术”之后,原本一直很难骑的马终于听话了,这匹族长赠送的小马驹被我取名“飞扬”,拥有相当好的血统,在马匹的九个等级划分中,属于最好的“神驹级”,只是还在成长期,只能发挥一半的实力。
“放牧术”专门控制牛、马、羊群等,作用是让牲口群受你控制(不能作用于野兽),以我的初级水平,一次只能控制10头牲口,而专家级的牧人,一个可以控制上万,另外,长期放牧,牲口还会随机繁殖。
“驯兽术”则非常有用,初级只能控制野兽几秒钟时间,让他们安静不攻击,但已处于战斗中的野兽很难被控制。如果练到高级,竟然可以长时间控制怪物帮自己打怪,成为临时宠物。
技能是不嫌多的,经过不断的搞好关系,又把我杀的狼王皮和牙亮出来,显示自己的功绩,终于获得了两个战士的尊敬,分别学到他们最拿手的“初级弓箭术”和“初级刀法”。而首饰工匠在看了我那个戒指之后,表示大开了眼界,虽然他不能鉴定,最终还是把“首饰制作方法”教给了我。
就在我疯狂收集技能的时候,系统提示玩家“圣魔王”升到40级了,而且打到第一件金级武器。我这才意识到应该练级了,毕竟我一向都不是玩生活职业的高手,学这么多技能,要样样精通不知多少年后了。
部落是不适合练级的,因为这里缺少很重要的东西:血药。虽然我借来弓箭,但只是石器级(不是石头做的,是攻击相当于石器级),威力太弱,多数怪兽的防都破不了,而高级的弓箭要城市才有。我也算理解了为什么部落里人人都有弓箭技能,我的弓箭师父更是达到专家级,也对怪兽束手无策。
在这个部落一不小心就呆了一天,虽然学到这么多技能,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浪费时间的,因为我与牧民们的对话已经不仅仅是为了套他们关系了,而是我有些沉迷于这个近乎真实的小社会中,如果跟他们一直相处下去,也未尝不是一种潇洒的人生。
我要离开了,不过为了报答他们的友情,我决定尽力为他们杀死怪兽。于是在陷阱和部落战士们的配合下,花了整整十个小时,磨死了上百只怪兽,我也升到23级。虽然杀的都是25级以上的怪,但为了省下mp提升治疗术,我没有用火球,这样打怪花费的时间太长,加上用了太多外力